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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名录和完善省电子

各市商务局(商务委、贸易局):
根据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等8部门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中有关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的要求,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,已于今年初公布了首批《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名录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,并于近期组织发动《名录》内所有企业入驻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。为更好地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体系,经研究,拟对首批《名录》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,并开展第二批入选《名录》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首批《名录》企业调查摸底工作
按照浙商务联发〔2014〕13号文件中有关《名录》每年进行一次动态化调整的要求,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辖区内纳入首批《名录》内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,组织企业填报《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调查表》(附件1),以便及时全面掌握我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动态。
二、认真组织第二批《名录》申报工作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照《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基本要求》,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,指导编写企业简介(提纲标准详见附件3)和《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调查表》,并严格把关,确保推荐质量。列入《名录》将作为企业享受我省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条件;不在《目录》内的,原则上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。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通过省电子商务促进会申报。
三、积极发动《名录》企业入驻平台
  根据浙商务联发〔2014〕13号文件相关要求,《名录》内企业必须入驻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,为全省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纳入《名录》的企业于2015年1月15日前入驻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,并按照平台相关规则,认真完善基本资料,积极对外开展业务。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《名录》创建相关工作,并于2015年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(包括调查表、企业简介、推荐汇总表(附件3))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商务厅电商处。
联系人: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  彭玉波
电  话:0571–87056297
传  真:0571–87057547
 
附件:1. 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调查表
      2. 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荐汇总表
      3. 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简介提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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